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225批次 不合格5批次_热门看点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6期)。
据公告,近期,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7类食品2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2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图】
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上虞宋爱文蔬菜商行销售的生姜 ,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绍兴市上虞区道墟农贸市场章文龙蔬菜摊销售的生姜 ,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绍兴市上虞区道墟农贸市场章文龙蔬菜摊销售的山药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绍兴市上虞区益发生鲜超市销售的长豇豆 ,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绍兴市上虞区徐佳果蔬店销售的小台芒 ,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pdf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pdf
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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